目前,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正在我国北京举办,为保证本届奥运会赛事及相关活动转播的顺利进行,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电总局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严禁通过互联网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法严厉查处未经许可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互联网和移动平台。
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望广大用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网站的内容监控,一旦发现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内容(视频)马上删除. 另外,接到国家版权局通知,最近将严查未经授权擅自经营mp3等音乐下载的网站,请各位用户全面自查。
如没有及时处理,被上级网监部门发现并通告我司的,我司将马上无条件关闭网站,奥运会结束之前不予开启.
通知原文:中央政府网站 http://www.gov.cn/zwgk/2008-06/26/content_1028230.htm
媒体报道: 站长站 三部门通知严禁非法转播奥运 http://www.chinaz.com/Webmaster/Reading/0F9326102008.html 人人影视 论坛在奥运期间论坛加强管理通知 http://www.yyets.net/thread-109550-1-1.html
真实案例: 网易 “爆米花”等网站非法转播奥运节目被叫停 http://news.163.com/08/0708/01/4G9T08BU0001124J.html T世界 河北网站非法转播奥运遭关闭 创"短命"之最 http://www.it.com.cn/f/news/088/11/638412.htm “封网”更应小心,IDC公司谨防在奥运中翻船 http://www.idcquan.com/analysis/725577.html
永拓科技 2008-8-13
通知原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通信管理局、广播影视局: 今年8月,举世瞩目的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将在北京举行,为成功举办奥运创造良好氛围,保证本届奥运会赛事及开闭幕式、测试赛、赛前赛后文化活动、圣火采集、火炬传递等相关活动转播的顺利进行,有效维护奥运版权及相关权利,根据《奥林匹克宪章》和中国政府与国际奥委会签署的有关协议,特作如下通知: 一、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赛事及相关活动在中国大陆和澳门地区的新媒体(互联网和移动平台)转播权已由国际奥委会独家授予中国中央电视台。未经中央电视台授权许可,其他任何互联网和移动平台等新媒体均不得擅自转播。 二、通过互联网和移动平台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行为,将纳入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开展的“2008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对未经许可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互联网和移动平台,将依法严厉查处。 三、在奥运期间,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内经合法许可或备案的互联网和移动平台的监管。发现互联网和移动平台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版权部门应依法从快、从严处理。通信管理部门将根据版权执法部门认定的违法情况,依法实施停止接入、关闭网站等行政处理措施。广电管理部门要引导、监督、督促本辖区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互联网和移动平台,不得违规使用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视音频节目信号。对于互联网和移动平台非法转播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于未经许可或备案的互联网和移动平台从事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一经查证属实,将由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取缔。 五、为避免奥运赛事转播权被非法侵害,同时促进我国新媒体的发展,各互联网和移动平台可通过取得中央电视台网络传播中心授权的形式,合法使用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视音频节目信号。 六、本通知所称“转播”,指通过互联网或移动平台同步或不同步地传输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行动。 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版权保护工作,事关我国的国际形象,事关我国的国家利益,各级版权执法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及广电管理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执法力度,为进一步净化互联网版权保护环境,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做出积极贡献。 国家版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日 |